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核算难吗?营改增后,很多财务人员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核算一直混淆不清。其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一文给与了明确规定。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企业天然适用“差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
1、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收取的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作为销售额,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以收取的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作为销售额,依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某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2017年5月份签约两个客户,其中每月收取A客户50000元,代发的工资薪金等支出46000元;每月收取B客户40000元,代发的工资薪金等支出为38000元。
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对A客户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对B客户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则,会计处理如下:
针对A客户的会计处理如下(税率为6%):
借:应收账款 A客户 50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一般计税 47169.81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30.19
借:主营业务成本 一般计税 43396.23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2603.77
贷:其他应付款 代发工资薪金等 46000.00
针对B客户的会计处理如下(征收率为5%):
借:应收账款 B客户 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简易计税 38095.24
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 1904.76
借:主营业务成本 简易计税 36190.48
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 1809.52
贷:其他应付款 代发工资薪金等 38000.00
4、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照收取的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作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不存在5%的征收率的问题。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代发工资人员的劳动关系属于用工单位,因此不得在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体现工资薪金。
三、总结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纳税人,只能差额计算销项税额,这是二者大的区别。
环亚集团APP用几句话总结一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增值税核算方法:
c、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依照6%的税率,根据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依照5%的征收率,根据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依照3%的征收率,根据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